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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10-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麻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方案。

3)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提起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7)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控告申诉,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9)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负责检察督察工作。

11)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2)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麻江县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编办发【2020256号),本单位机构设置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办公室)、第三检察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政治部。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麻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403.69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15.38万元,增长8.9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聘用制人员经费、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009.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6.77万元,占97.7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22.61万元,占2.2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9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01万元,占64.34%;项目支出391.23万元,占35.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381.09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12.82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聘用制人员经费、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4.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6%。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0.61万元,增长22.95%。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调整及职业年金支出增加、退休人员工资增加。二是侦查技术大楼修缮工程、办案区、听证室建设增加了经费支出;二是新增社会化聘用人员人数,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支出948.26万元88.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63.39 万元5.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26.73万元2.4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36.26万元3.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38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74.6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7.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预算支出中含有聘用制书记员年终考核奖金和司改绩效考核部分奖金经费,此部分经费需等年度结束后才进行考核,兑现时间一般为次年,导致不能100%完成预算指标数,二是因疫情各方面的影响,原计划实施的项目未能按期进行,经费执行未达到预期。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520.7万元,支出决算为562.0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7.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决算支出中含有2020年度的结余资金,办公大楼年久失修,食堂搬迁装修,维修费用增加,导致费用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当年预算为391.23万元,支出决算为386.2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聘用制书记员年终考核奖金金经费需等年终结束后才进行考核,兑现时间为次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69.47万元,支出决算为63.3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1.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预算数基数与实际基数所有调整;二是有人员调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当年预算为27.62万元,支出决算为26.7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6.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预算数基数与实际基数所有调整;二是有人员调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37.43万元,支出决算为37.43万元。100%完成预算指标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5.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4.99万元、津贴补贴158.51万元、离退休费19万元、奖金11.29万元、机关养老保险38.15万元等;公用经费193.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66万元、水电费12.16万元、差旅费8.12万元、维修(护)费22.1万元、培训费3.5万元、劳务费25.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63万元、工会费2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58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3.63万元,支出决算为65.03万元,完成预算的88.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5.03万元,比上年增加47.04万元,增长261.54%,增加原因是:购置车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8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98.19%,比上年增加46.84万元,增长275.39%,增加原因是:购置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1.1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1.81%,比上年增加0.2万元,增长20.5%,增加原因是:因业务工作需要,上级院来指导督导工作增加,接待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人民检察院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9.63万元,支出决算63.85万元,完成预算的9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7.54万元,购置2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车辆、车辆用油、车辆保险、车辆维修维护等。2021年,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人民检察院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1.18万元,完成预算的29.46%。具体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8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院工作指导、督导等。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165人次。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增加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09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73.95万元,增长62.07%,主要原因是:办公大楼年久失修,维修费用增加,食堂搬迁装修等,导致费用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36.0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一:麻江县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基本达到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7.22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定的目标基本上达到,但因经费不多,给予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不高,很难留住聘用人员。

项目二:麻江县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完成基本达到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拟定的目标不够精准,在年度执行过程中会因为工作的需要或突发事件而变更,如业务装备费的采购数量,因工作需要而调整采购项目,变更采购数量,导致达不到预期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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