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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8-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麻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州、县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全州检察长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职责,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推乡村振兴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聚焦政治属性,彰显“两个维护”

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把讲政治与全面履职尽责有机结合起来,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司法体制改革、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20余次,专题请示“4·04”“1·10”涉黑案件办理。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4次,撰写发言材料29篇,集中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3次,上党课5次。把讲政治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中,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的行动自觉,在环境污染治理、保护民族传统村落、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工作能力,做好“四大检察”业务。

二、聚焦服务大局,展现检察作为

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责,为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检察服务。

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院党组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分别派出8名检察人员赴一线卡点值守,6名检察人员赴帮扶村开展疫情防控,依法开展疫情防控执法工作,防范暴力执法问题出现。严格落实单位防控措施,实现疫情防控常态化。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行为,提前介入1件疫情期间聚众赌博案件,快捕快诉,从严查办。开展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对城区居民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处置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有效防止病毒传播风险。

全力保障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校园贷”“套路贷”等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批捕11人。维护网络安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33人、起诉33人。突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不断完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举措。对涉农企业、企业负责人经营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宽处理,不起诉58人。落实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实施好精准帮扶民营企业计划,帮扶麻江鑫隆肉类综合加工厂。积极协调银行为企业放贷30万元,解决了该企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资金困难,为企业生产排忧解难。邀请15名企业代表参加“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共谋企业发展大计。

全力保障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脱贫攻坚领域违法犯罪,批捕2130人、起诉7195人。开展司法救助体现司法关怀,对可能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6名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9.7万元。筹集资金14万元帮助大塘村建设30亩花椒基地,通过合作社引领作用,带动帮扶村27户农户自发种植花椒270亩,带动帮扶村产业发展。在龙山镇及扶贫搬迁点设立1个法治扶贫工作站,5个法治扶贫联络室,开展法治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全力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积极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批捕1人,起诉40人。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行动,以“碧水润家园”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特色专项为重点,积极引入恢复性司法新理念,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增殖放流鱼苗2万余尾;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0件,落实补植复绿林地170余亩,为麻江生态恢复做了积极贡献。

三、聚焦平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牢记“民生是最大的政治”,紧盯群众关注焦点,着力推进平安麻江建设。

突出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467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058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45336人,向人民法院起诉149203人。突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惩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批捕1116人、起诉1423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行为,批捕25人、起诉28人。注重酒驾行为治理,起诉醉酒危险驾驶6565人。

突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整合警力,抽派精干人员组建办案组,内强学习,外出取经,提高办理黑恶案件工作能力水平。在上级院党组和县委政法委的支持指导下,成功办理了“4·04”涉黑专案,实现案件指控全部人员、全部罪名、全部事实均得到依法判决。彻底打掉了麻江“陈长战”黑恶势力犯罪,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两名同志被州委、州政府评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20201116日,上级院指定我院承办榕江县侦办的欧某某等11人涉黑案件,同年1220日,该案顺利起诉到麻江县人民法院。

突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续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注重及时开展社会调查,根据个案情况,对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和心理疏导,帮助改恶从善。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起诉8人。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积极开展法制进校园,法治宣讲30余场次,发现校园性侵案件线索1条并监督立案,该案已作有罪判决,犯罪嫌疑人受到应有处罚。

突出化解社会矛盾。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全年所有来信来访案件均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及专委进行接访。落实最高检“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改革机制。受理来信来访18件,均在规定期限内作了回复。充分发挥律师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的沟通作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答复4件。不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刑事和解、认罪认罚从宽、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工作机制。促成2951人轻微刑事案件达成刑事和解,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宽处理案件200246人,对6件刑事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增加社会和谐。

四、聚焦公平正义,践行检察使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完善监督方式方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切实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与权威。

做好刑事侦查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监督立案5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件,纠正漏捕3人;适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引导取证36件;对违法侦查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发出检察建议10份,公安机关均及时纠正并回复。

做好审判活动监督。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5次,对5件案件和事项发表监督意见。对1件一审判决8年有期徒刑的畸轻判决案件依法进行抗诉,经二审改判106个月有期徒刑。受理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监督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法院均采纳。

做好公益诉讼监督。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维护公益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拓展安全生产、文物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6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8份,相关行政机关整改回复60件,其余正在整改落实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落实生态修复费用18万余元。

做好刑事执行监督。监督办案机关对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5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针对监管场所监管不规范事项发出9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均被采纳并整改回复。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脱管22人提出监督改正建议规范整改。针对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满释放人员漏管232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

五、聚焦公正公开,提升检察公信

坚持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全面推行检务公开,持续深化阳光检务,以公开促公正。

强化内部监督,把好案件质量关。对案件流程全程监督管理,防止超期办案、超期羁押。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不规范办案情况。组织评查案件99件,对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向办案部门、办案人员预警97件次,督促办案人员及时纠正。

强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公开法律文书269份,重要案件信息公开520条,通过“两微一端”和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25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企业家代表及群众代表5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强化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落实检察听证制度,以案件公开听证的方式,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增强办理案件透明度,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检察听证16次,覆盖“四大检察”业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和群众代表参与公开听证,公开审查证据、公开进行法制教育,以公开促公正,用公正赢公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聚焦检察形象,展现检察风采

坚持立足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动摇,为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注重意识形态工作建设。通过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和党组成员讲党课,理论中心组和每周一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贯彻新形势下的政治理论,不断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增强检察干警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觉悟,全面提升队伍的政治素养,切实筑牢广大检察干警的政治防线。通过不断强化队伍的理论武装并将党的法政思想切实融入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进一步抓牢,队伍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纪律建设,树队伍作风新风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州委和县委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干警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做到秉公办案,坚决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确保检察机关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考验。

加强业务能力提升,专注专业化队伍建设。充分运用现代电子通讯技术,采取线下实体参训和线上系统培训方式对干警进行全方位的业务能力素质提升。一年来,共组织干警参加中政委、最高检及省州院举办的业务讲座、岗位素能等各类实体业务培训100余人次。另一方面依托“检答网” “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业务交流学习网络平台开展教育培训、业务练兵,大大提高了干警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没有出现一起冤假错案,确保案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麻江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离不开代表的真诚关注。在此,我代表麻江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理念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监督能力还需进一步强化;三是队伍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加倍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交汇与转换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坚持“落实、稳进、提升”工作总基调,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化智能化建设,突出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创造性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

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聚力发力。紧紧围绕检察监督主责主业,统筹推进各项检察业务高效运行,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进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发展。继续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构建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互衔接的多层次诉讼体系。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点,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开展诉讼监督等专项活动,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努力打造监督有力度、工作有活力、主业有亮点的麻江检察监督新模式。

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上聚力发力。主动对标县委和上级检察院重要工作部署安排,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上展现检察担当。深入推进检察专项活动,着眼长效常治,紧盯打击重点,做好调查分析研究,积极参加社会治理,开展以案释法,做好做实检察工作,推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以更大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有力推动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深入推进控申“司法温度”工程,融入“枫桥经验”,努力实现为企业、为群众、为经济社会服好务、保好驾。

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上聚力发力。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好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强化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遵章守纪,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与检察权独立行使相适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促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良性循环。检察“严”字当头,不断强化作风效能建设,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精业务、勤干事、重落实、守纪律、敢担当的“检察铁军”。

在持续稳步推进检察改革上聚力发力。把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加强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积极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使司法责任落到实处,实现司法改革最终目的。加快刑事案件智能化办案系统应用,提高侦查、检察环节办案质量,使同罪同诉同罚落地落实,提升打击预防的社会效果。

各位代表,2021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干笃定前行,为麻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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