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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8-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麻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助推麻江脱贫攻坚同步小康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政法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接受上级院党组和县委的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切实肩负起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在新起点上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全年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工作5次,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6次,向县人大报告工作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次。同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20件,并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法律文书158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43条,继续深化检务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公平公正。

二、始终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做好服务和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服务麻江县重大决策部署,努力为麻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按照全省检察机关一年一个专项工作部署,把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2019年的专项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好落实。一是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发生的两抢一盗、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针对该类案件,全年批准逮捕2131人,起诉3043人。办案中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如在办理被告人陆某某等3人偷牛盗马案中,为张某明、田某林、周某锡等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挽回损失共计10万余元,获群众好评,省检察院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检察系统推广。二是充分履行支持起诉职能,重点办理帮助农民工讨薪案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更多贫困群众放心务工挣钱,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共帮助5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5万余元。三是开展扶贫领域司法救助,对符合条件的5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6.4万元,有效解决了被害人家庭的生产生活困难,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人文关怀。四是加大驻村帮扶工作力度。麻江县脱贫摘帽后,我们的帮扶重心转移到农村产业发展上,2019年我院自筹资金10余万元,为帮扶村发展花椒种植30亩,壮大村集体经济,指导帮扶村积极申报林下菌种植项目。

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防范化解社会风险。201810月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初,我院牵头与法院、公安、监委、司法局联合签署了《麻江县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方案》《麻江县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大力推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检调对接,督促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促进当事人和解,减少社会对抗。全年审结案件184235人,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办理137151人,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74.46%,适用率居全省、全州前列。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坚决守住两条底线,促进麻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继续开展好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加强对涉企刑事案件的分析研判,采取走访、调研、送法进企业等形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增强企业家依法依规经营和法律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办案中树立依法保护意识,采取特殊政策,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全年办理涉企案件36人,起诉22人,不起诉14人,开展“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2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3次。二是继续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专项工作。围绕传统村落保护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件,立案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三是深化生态检察工作。实行“检察+生态修复”办案模式,积极开展“补植复绿”“矿山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工作,最大限度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发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检察建议20份,办理非法捕捞破坏渔业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督促增殖放流鱼苗13000余尾。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法院判决被告缴纳补植复绿费共5万余元。如办理的宋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宋某某非法占用公益林地采矿,虽然受到了刑事追究,但其破坏的森林资源未得到修复,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本院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其缴纳补植复绿费1.7万余元,承担修复环境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予以支持。

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方针,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带头排查线索,带头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积极开展线索排查、宣传发动。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开展了3轮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同时,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在扶贫工作中、在法治进校园中,积极宣传发动,共摸排出线索多条并依法报送县扫黑办、县纪委监委进一步研判。

主动出击,精准公诉。我院在办理罗某某、杨某某寻衅滋事这一普通刑事案件中,审查认为可能涉恶,及时按规定报请、备案、退补,主动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后以涉恶势力团伙案件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于20193月经法院判决确认。

集中力量,履职担当。2019年,我院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紧紧围绕深挖彻查,依法打击,加大办案力度,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4·04”专案团队,通过提前介入,主动从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取证方向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2019年共批准逮捕涉黑案件18人,追捕6人,就陈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于20191225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422日—28日开庭审理,通过我们有力的指控,并进行生动而卓有成效的法治教育,促使全案被告人当庭认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4·04”专案的办理,对黑恶犯罪形成了震慑,麻江县城及周边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既是公平正义的践行者,也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这就要求我们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做到不枉不纵,不偏不倚,既注重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注重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正确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5117人,同比增长17.18%9.34%,经审查,批准逮捕5281人,不批准逮捕2133人,公安机关撤回23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94272人, 同比增长31.08%43.91%;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18150人,不起诉6483人,移送上级院11人,同意撤回11人,退回补充侦查1138人。通过案件办理,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专人办理,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未成年人案件817人,同比增长300%240%,经审查,批准逮捕513人,不批准逮捕34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案件1016人,同比增长42.85%100%起诉59人,不起诉46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22人),未结11人。与县教科局联合行文,选派20名检察人员担任全县29所中小学、中职学校法治副校长,全年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35场次,实现了全覆盖。认真落实高检院1号检察建议,深入排查校园性侵案件,发现线索并监督立案1起校园性侵案件,该案目前已提起公诉。

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年办理立案监督案件99人,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6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1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2人、公安机关立案22人;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88人;排除非法证据1份;追捕18人,公安机关报请逮捕18人,批准逮捕16人,另有2人在逃;审查公安机关报请延长羁押期限612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4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监督,每月对监区巡检2次以上,与在押人员谈话50余人次,纠正监管违法违规4人次;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对一起运输、贩卖毒品案件的判决进行抗诉,获得上级支持改判。

五、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大科技创新应用

通过整合部门职能、精简机构、调配人员,使检察机关职能运转更加科学高效。坚持科技兴检,配合上级检察机关测试、应用大数据、云计算、AI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开发的统一业务2.0系统。

全面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根据中央司法改革精神和高检院的统一部署,我院顺利完成了内设机构五部制改革。将原来的10余个部门整合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5个部门。改革后部门职责进一步优化,办案责任制更明晰,有利于案件质量终生负责制的贯彻落实。

主动适应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新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和“智慧检务”工程建设新要求,加强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使用以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本的应用。全面提升全院干警办案业务能力和案件质量监管的智能化水平。

六、从严从实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人才是一个组织最重要的资源,队伍建设是组织发展永恒的主题,新时代新使命要求我们必须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坚决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担当作为、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的检察队伍。

以主题教育为抓手,狠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院党组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主题教育党员全覆盖,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检视问题,以踏石留印的作风推动问题的整改,使全院形成了政治理论学习的良好氛围,检察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大大增强。

顺应改革新需求,队伍建设创新发展。顺应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办案责任终身制等司法改革的需要,以“人岗相适、人尽其才”为目标,在本院深入开展了部门与干警之间的“双向选择”改革,对全院人才资源进行了科学整合与优化配置,较大程度地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岗位归属感。2019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的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总体成效较2018年有了较大提升。

各位代表,麻江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与不足:一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新时代四大检察工作,我们的工作重点还是放在刑事检察上,对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的重视还不够,发展不平衡。二是检察机关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管理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还需要进一步激发。四是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形式和内容要更加丰富。

 

2020年检察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忠实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为麻江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奋力开创麻江发展新未来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可靠。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本院的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汇报,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继续抓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

维护好、巩固好我县脱贫攻坚成果。我们将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保持力量不减、力度不减,持之以恒地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乡村振兴、发展产业上,在帮扶联系村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实现老百姓家门口创业、就业,彻底摆脱贫困。

(三)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始终对黑恶势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在办案中深挖彻查。按照“是黑恶势力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的一个不凑数”的要求,坚决彻底打掉我县黑恶势力。同时抓好建章立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巩固扫黑除恶成果,实现社会治安长效长治。

(四)强化法律监督

以强有力的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有力促进司法公正。

(五)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正向激励、负面惩戒机制,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充分激发、调动全院干警工作积极性。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麻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平安麻江、法治麻江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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