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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麻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季度主要业务数据
时间:2021-06-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州省麻江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季度主要业务数据

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9件9人,同比分别持平、下降52.63%;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4件4人,同比分别下降50.00%、下降71.43%,不批捕和决定不捕4人,同比下降20.00%。2.共受理审查起诉11件13人,同比分别下降56.00%、上升23.08%;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1件18人,同比分别上升37.50%、上升28.57%,共决定不起诉4件5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持平、下降68.75%。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1件1人;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件1人,不批捕和决定不捕0人。2.共受理审查起诉40件43人,同比分别上升90.48%、上升104.76%;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9件35人,同比分别上升52.63%、上升84.21%,共决定不起诉18件18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上升800.00%、上升800.00%。
三、职务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件1人,同比分别持平、持平。2.经审查,决定逮捕1件1人。决定起诉1人。
四、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1件4人,同比分别持平、上升300.00%;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件3人,同比分别持平、上升200.00%,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人。2.共受理审查起诉2件9人,同比分别持平、上升125.00%;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件2人,共决定不起诉1件2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持平。
五、刑事执行检察
1. “减假暂”监督。针对发现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共提出纠正0人。2.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0件。3.监管活动监督。针对看守所监管场所违反规定,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件。
六、民事检察
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抗诉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不支持监督申请0件。
七、行政检察
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抗诉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不支持监督申请0件。
八、公益诉讼检察
1.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11件,同比下降38.89%。2.起诉情况,提起公益诉讼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0件,行政公益诉讼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0件。
九、未成年人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件1人,决定不起诉0件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共批准逮捕1件1人,决定起诉3件6人。
十、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0件,同比下降100.00%。2.刑事申诉情况。立案复查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0件。立案复查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0件。3.提起国家司法救助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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