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9件19人,同比分别上升80.00%、上升280.00%;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8件14人,同比分别上升300.00%、上升600.00%,不批捕和决定不捕5人,同比上升150.00%。
2.共受理审查起诉25件52人,同比分别上升400.00%、上升550.00%;经审查,决定起诉8件14人,同比分别上升300.00%、上升250.00%,共决定不起诉4件16人,同比分别— (4.0/0)、— (16.0/0)。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0件0人,同比分别下降100.00%、下降100.00%;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0件0人,同比分别下降100.00%、下降100.00%,不批捕和决定不捕0人,同比— (0.0/0)。
2.共受理审查起诉21件21人,同比分别下降32.26%、下降32.26%;经审查,决定起诉19件18人,同比分别上升35.71%、上升28.57%,共决定不起诉2件2人,同比分别下降75.00%、下降75.00%。
三、职务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件1人,同比分别— (1.0/0)、— (1.0/0)。
2.经审查,决定逮捕0件0人,同比分别— (0.0/0)、— (0.0/0);决定起诉0人,同比— (0.0/0);决定不起诉0人。
四、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1件1人,同比分别下降75.00%、下降75.00%;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件1人,同比分别下降66.67%、下降66.67%,不批捕和决定不捕0人,同比下降100.00%。
2.共受理审查起诉2件4人,同比分别下降60.00%、下降66.67%;经审查,决定起诉0件0人,同比分别下降100.00%、下降100.00%,共决定不起诉1件2人,同比分别— (1.0/0)、— (2.0/0)。
五、刑事执行检察
1.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0件0人。
2.“减假暂”监督。针对发现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共提出纠正0人。
3.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0件。
六、民事检察
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抗诉0件,同比— (0.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同比— (0.0/0),不支持监督申请0件,同比— (0.0/0)。
七、行政检察
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审查后向法院提出抗诉0件,同比— (0.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同比— (0.0/0),不支持监督申请0件,同比— (0.0/0)。
八、公益诉讼检察
1.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14件,同比上升366.67%。
2.起诉情况。提起公益诉讼0件,同比— (0.0/0)。其中,民事公益诉讼0件,行政公益诉讼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0件。
九、未成年人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不批捕和决定不捕0件0人,决定不起诉0件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
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共批准逮捕2件2人,决定起诉1件1人。
十、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3件,同比下降50.00%。
2.刑事申诉情况。立案复查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0件,同比— (0.0/0)。立案复查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0件,同比— (0.0/0)。
3.提起国家司法救助0件0人。
本部分内容中的普通刑事犯罪,是指公安机关移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五、六、七、十章所涉罪名(除去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毒品类犯罪)。
本部分内容中的重大刑事犯罪,是指公安机关移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二章所涉罪名、第六章第七节所涉罪名以及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
本部分内容中的职务犯罪数据,是指《刑法》第八章、第九章犯罪数据。